我们来到金沙县的A镇以后,先是日租了两间门面,在门面外面摆摊卖草药,面向的主要顾客是老年人,我们会通过介绍草药药效、免费擦药酒等方式进行售卖中草药。 在门面外买完药以后,我们还会以“加药”的理由将老年人引进我们租的门面里面,进行下一步“赚钱”。同时也在寻觅可以“下手”的顾客,干一票大的。 那天我记得进来的有个人是彭大爷,在门面里面我先给他看了手相,我告诉他,他将有血光之灾,需要带他去外省买香拜佛。其实我根本不会看什么手相,都是骗他的而已,正是利用老年人的迷信心理,结果他信了。 于是我喊他回家拿上钱带他去外省,彭大爷很快就从家中取来了1万元来到门面,看到钱以后我就要想办法将钱拿到我自己的手里,于是我又编了一个谎言。 “彭大爷,你刚刚已经错过定好的吉时了,我现在要给你念平安咒语,同时你还需要再做点其他的事情驱邪消灾。” 我给了他一包“药”,吩咐他去找一条水沟并将药撒进去,在他离开的时候,我们带着钱就一溜烟跑了,等他回来我们早就不见了身影。 我们一起平分了彭大爷的1万元,本以为发了小财,没想到还是没逃过法律的制裁。最终1万元不仅返给了彭大爷,我还因诈骗罪被法院判了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罚金3000元。 还想着好好多赚几笔,没曾想落到今天的下场,老年人最该提防的就是我们这种打着卖药的幌子,利用老年人的迷信思想骗钱的大骗子。 法官以案释法 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1万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