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盈利与11亿亏损并存 交银人寿开变财报“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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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老虎财经app
作者:张博然
今年三季度,交银人寿交出了两份大相径庭的财报。
近日,交银人寿公布了其2024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报告披露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1.11亿元。
然而,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三季度报告中,交银人寿的财务数据却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净亏损达到10.87亿元。这意味着,在同一报告期内,交银人寿的净利润数据出现了21.98亿元的“差额”。
这一差异的出现,或是由于交银人寿在编制偿付能力报告时采用了新的会计准则,而在债券信息披露时则沿用了旧的会计准则所导致的。
据了解,当前,保险行业面临两个会计新准则的全面执行,一个是新金融工具准则,一个是新保险合同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将原准则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润转入当期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大。
因此,在今年第三季度资本市场的上涨行情中,包括交银人寿在内的多家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险企都实现了净利润的大幅提升。
交银人寿的财报“戏法”
新旧会计准则的变更,让寿险企业的财报呈现出两幅面孔。
近期,交银人寿发布了两份大相径庭的第三季度报告。一份报告显示,前三季度该公司净利润为11.11亿元;而另一份则显示,前三季度净亏损达到10.87亿元。
前者数据来源于交银人寿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而后者则来自其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债券公告。
据了解,这21.98亿元的利润差异,或是由于交银人寿在编制偿付能力报告时采用了新会计准则,而在债券信息披露时仍沿用了旧会计准则所致。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保险公司的部分金融资产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意味着更多资产的计量转向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的波动将直接反映于损益表中,从而加大了净利润的波动性。
相比之下,旧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值变动视为未实现盈亏,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导致减值,否则这些变动不会影响当期利润。
事实上,不仅交银人寿遇到了这种情况,今年一季度,人保寿险披露的净利润也相差超过50亿元。据中国人保发布的人保寿险一季度报告显示,其净利润为38.21亿元,而人保寿险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债券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却为-13.12亿元。
对此,中国人保方面表示,人保寿险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新保险合同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旧准则之间的差异。
除了交银人寿和人保寿险外,众多保险公司在转换至新会计准则后,账面利润普遍呈现增长态势。
以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中国人寿为例,在旧准则下,2023年中国人寿的归母净利润为211.1亿元;而在新准则下,其归母净利润为461.2亿元,是旧准则下的两倍多。
再以中邮人寿为例,2023年该公司净亏损超过100亿元,成为“银行系”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垫底者。然而,进入2024年后,中邮人寿率先执行了新保险合同准则,一季度净利润达27.54亿元,前三季度净利润更是达到108.12亿元。中邮人寿在其年报中提到,如果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2023年的净利润将是正值。
此外,建信人寿在2024年一季度净亏损12.53亿元,但从第二季度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实现了扭亏为盈,前三季度净利润达到17.77亿元。
除了新旧会计准则的变更会影响险企的业绩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调整同样会影响净利润,不过保险责任准备的调整与实际利率有关。此外,虽然实际利率会影响险企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但准备金的变化,只是影响利润在不同年份的分布,而不影响总的净利润。
变利润不变收入
交银人寿有何隐情?
除净利润外,新旧会计准则的切换也使得保费的计入方式出现较大差异。
在旧准则下,保费收入一次性全额确认为收入,而新会计准则要求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需分期确认并剔除投资成本。
例如,10年期趸交保险产品,旧准则下一次性确认收入,新准则下在10年内分期确认收入。若10年期保险产品、交费期限为3年的话,旧准则下在3年每年交费时确认收入,而新准则下需要10年内分期确认收入。
因此,新会计准则将导致险企收入下降,特别是纯寿险或寿险占比较大的保险公司。
2023年七家上市保险集团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保险服务收入占原保费收入的56%,其中,财产险公司的收入确认占比变化较小,大概是原来保费收入的89%至104%。而人身险公司的收入确认变化较大,新收入确认占旧保费的区间在19%至45%。
以中国人寿为例,2023年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在“旧准则”下,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375.89亿元,在“新准则”下,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442.72亿元。相比之下,两个数据相差4933.17亿元,下降幅度接近六成。
此外,险企的会计科目也发生了改变。在旧的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披露的是“保险业务收入”,而在新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披露的是“保险服务收入”。
与净利润采用新会计准则计算不同,交银人寿两份报表计入营业收入的仍是“保险业务收入”,而非“保险服务收入”,保费收入均为164.99亿元。
净利润科目选择用新会计准则,但营业收入却仍以旧准则标准执行。交银人寿此举有何隐情呢?
作为银行系寿险公司,交银人寿前身为中保康联人寿,正式归为交通银行旗下是在2010年。在交通银行成为大股东后,交银人寿的保费收入就快速增长,并在2014年正式扭亏为盈。此后,除了2018年、2019年保费收入下滑外,交银人寿的保费收入一直处于上涨趋势。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交银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呈上升趋势,分别实现169.41 亿元,181.44 亿元,216.67 亿元。不过,随着行业转型,交银人寿近些年的发展并不算突出,虽然保费收入一直在增加,但净利润却出现了大幅亏损。
据2022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2年交银人寿终结了自2014年后一直保持的盈利,亏损约3.48亿元,而上年同期则盈利8.40亿元。
进入2024年后,交银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前三季度,交银人寿共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64.99 亿元,同比降幅 8.31%。
保险行业迎来“巨变”
如果说新旧会计准则的变更只是影响表面,那偿二代的改变则是险企的内在。
2022年一季度,偿二代二期工程正式启用。与“一期”相比,“二期”在资本认定、最低资本要求、定性监督监管要求、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重大调整。
其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偿二代二期新增了“计入核心资本的保单未来盈余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5%”的规定。而正是该条款导致险企偿付能力下降,特别是核心偿付能力的快速下降。
以太保寿险为例,2022年一季度末,太保寿险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保单未来盈余为1086.37亿元,较上一季度减少了1689.70亿元。受此影响,2022年一季度末,太保寿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约为147%,较上季末下降71个百分点。
作为首家“银行系”险企,交银人寿也早在2022年一季度就开始落实偿二代二期规则,当季度,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9.6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9.48%,相比年初分别下降33.86个百分点、19.49个百分点。
此后,交银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下降。今年一季度,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4.48%,较去年末下降5.62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6.54%,较去年末下降13.54个百分点。
有意思的是,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交银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也有所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交银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35%,较一季度末提升17.87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10.79%,较一季度末提升24.25个百分点。
对此,交银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称,二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资产浮盈贡献核心资本和实际资本增长;二是权益资产规模减少带来的资本占用下降以及增配债券有效对冲了利率风险。
除了新会计准则及偿二代二期外,“报行合一”政策的推出也让保险公司的销售端产生巨变。
据行业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74家人身险公司共取得银保新单规模保费约6732.7亿元,同比下降21.1%。其中,48家险企银保新单保费收入同比下降,26家同比上涨,其中8家同比增长超100%,全部为中小险企。
尽管短期内压制了银保新单保费规模,但在“报行合一”的引导下,险企的销售端开始从“费用驱动”转向“价值驱动”。
以交银人寿为例,今年前三季度其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8.82亿元,相比于去年同期的13.01亿元,降费超4亿元。
新旧会计准则的转变、偿二代二期的落实,“报行合一”的执行,都表明整个保险银行迎来巨变时刻,而交银人寿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巨变中抓住机遇,进入头部险企行列。